一.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海博会贺信中提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发展壮大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建设海洋强国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服务海洋强国建设的有力举措。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部署,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严格落实“建设运行国家海洋试验场”职责,大力推动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工作。
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有利于提升海洋技术原始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和进步;有利于强化海洋业务支撑和保障能力,促进国家海洋观测监测网在技术标准统一、长期稳定运行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基于海洋生态观测监测体系的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对夯实海洋强国建设的能力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历程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早在2009年就开展了“海上试验场建设和原型设计研究”,在多项国家级项目支持下,在海洋试验场原型设计、选址论证、规划、测试与评价方法研究、示范运行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为试验场建设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
2018年5月,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牵头编制的《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总体建设方案》(报批稿)报自然资源部;同年7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按照“北东南,浅海+深远海”布局,在威海、舟山、珠海和海南分别建设试验场区,在天津建设海洋环境监测设备动力环境重点实验室。
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总体布局
三.全面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部省共建
为推动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2021年9月24日,自然资源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威海市共同签署了《自然资源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协议》。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正式揭牌,是自然资源部与地方共建的首个海洋试验场。
2022年6月,自然资源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自然资源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协议》,部省双方将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建共享的原则,共同打造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国家级深海试验场。
2022年11月24日,自然资源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自然资源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协议》,标志着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正式落户广东,更标志着部省合作共同贯彻海洋强国建设重大部署迈上新台阶。2024年10月31日,在海博会上举行了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揭牌仪式。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孙书贤和广东省副省长张少康于中国海博会主会场现场揭牌。
2024年5月12日在由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防灾减灾日”海洋防灾减灾宣传主场活动上,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舟山)举行了揭牌仪式,自然资源部前海洋预警监测司司长王华为试验场揭牌。2025年3月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框架协议》。至此威海、舟山、珠海、深海四个试验场区已全部完成部省共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国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迈入了协同布局、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未来,各试验区将依托地域特色与科研优势,聚焦海洋装备研发、海洋能利用、海洋生态保护等关键领域,开展差异化、互补性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集聚,为我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同时也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